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贪污贿赂罪的犯罪主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贪污贿赂罪的犯罪主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21-08-01
25
问题
关于贪污贿赂罪的犯罪主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与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主体
B、只有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才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
C、只有司法机关是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犯罪主体
D、受人民团体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贪污贿赂罪中具体罪名的犯罪主体。根据《刑法》第382条第2款之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根据《刑法》第388条之一的规定,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396条第1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3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股东知情权行使的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有关劳动合同争议解决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银行甲与某软件销售企业乙签订了一份软件许可合同,约定由乙企业向甲银行提供某套软件500个并发用户数的永久使用许可,许可使用的起始日为2015年1月1日,甲银行验收合格后再付款。乙企业按时供货,甲银行验收时发现,该授权许可的并发用户数只有300个,不能满足甲
甲公司的某商标在我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对非因法律行为的原因而取得所有权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李某在某网店订购了一款售价1400元的美国ComfortU品牌的护腰枕,收到的确是另一生产商的ContourU品牌的护腰枕。李某与该网店交涉,该网店客服人员表示并没有发错货,李某购买的就是该产品。李某后查询发现,后者的实际售价为200元,遂诉至法院申请撤
甲、乙二人的房屋相邻,甲的房屋所处地势较乙的房屋稍高。乙的门前有一条小河流过,该河是甲乙两家用于浇灌农田的主要水源,乙的农田紧邻小河,而甲的农田在乙的农田之后。据此,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
“碧洋”轮满载一批货物从汉堡航行至盐田港.途中遇暴风,货轮触礁货物损失惨重。货主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发出委付通知。依我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该保险公司可选择下列哪些处理方法?()
随机试题
急性失血患者需要输血,恰当的是
下列关于律师行政法律责任追究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外籍专家约翰逊先生受英国某机构委托到中国境内某企业工作,于2012年6月10日来华,9月1日回国。在华工作期间,中国企业每月向约翰逊先生支付工资10000元,境外机构不支付工资;8月份约翰逊先生取得境内某出版社支付的审稿报酬2000元。约翰逊先生8月份应就
李明经常随地吐痰。有一天,他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老师问道:“李明,你为什么常常随地吐痰?你知道这是不好的行为吗?”李明说:“我也知道这样不对,但有时候就是忍不住。”教师应从()人手对李明进行教育。
昔日小汽车只是一种奢侈品,而今天已经进入普通百姓家。其根本原因是()。
试论实践中锻炼和培养管理人员的方法。
已知α1=(1,4,2)T,α2=(2,7,3)T,α3=(0,1,a)T可以表示任意一个三维向量,则a的取值是______
WildBillDonovanwouldhavelovedtheInternet.TheAmericanspymasterwhobuilttheOfficeofStrategicServicesintheWorld
Tea-takingisavery【B1】______customandvery【B2】______thing.Locatedin【B3】______London,theRitzhotelisespeciallywellkno
假定你是ABC公司的Sam,刚从纽约旅行回来,请你给在美国旅行期间接待你的Joe写一封感谢信。写信日期:3月12日内容:1.感谢他在你旅行期间对你的热情招待;2.在信中告诉他,你很喜欢纽约,那里的风景给你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希望有机会能再次去纽约;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