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1998年2月1日,甲公司以其设备向乙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所投设备的账面原价7000万元,已提折旧1 000万元,公允价值6 500万元。甲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并对该项

admin2009-05-19  36

问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1998年2月1日,甲公司以其设备向乙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所投设备的账面原价7000万元,已提折旧1 000万元,公允价值6 500万元。甲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并对该项投资计提长期减值准备。
1998年末和1999年末,甲公司根据乙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当时的市场环境判断,其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分别为3 400万元和6 000万元。2000年5月4日,甲公司决定将其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予以出售,取得10000万元,款项已收讫。
假定:①甲公司在持有乙公司的投资期间,乙公司未向股东分派利润;②计提投资减值准备时不结转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影响;③计算应交所得税时,计提的减值准备不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要求:代甲公司分别编制1998年、1999年和2000年与其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1998年确认投资(单位:万元,下同)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6 500 累计折旧 1 000 贷:固定资产——设备 7 000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335 递延税款 165 1998年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335 投资收益——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 765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乙公司 3 100 1999年调整减值准备 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乙公司 2 600 贷:投资收益——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 600 2000年出售乙公司股权 借:银行存款 10 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乙公司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6 500 投资收益 4 000 借:所得税 1 320 递延税款 165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 485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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