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刑事审判原则的各种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4-02-27  18

问题 以下关于刑事审判原则的各种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我国刑事第一审程序中彻底贯彻了直接言词原则,第二审程序中未彻底贯彻直接言词原则
B、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未体现不告不理原则
C、法庭行使调查核实证据的权力,实际上违背了不告不理原则
D、审判及时原则体现了现代审判活动的效率价值

答案1,4

解析 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被告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以口头方式向法庭提出,调查证据以口头辩论、质证、辨认方式进行。我国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中一些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第二审程序中可以不开庭审理,采取调查讯问式的审理方式,这就意味着,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都未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故A选项是错误的。不告不理原则是指,没有原告的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判,法院的审判范围必须局限于原告请求的范围。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是基于法院的主动报请而启动的,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请求而启动,因此B选项表述正确。C选项的错误在于,法庭行使调查核实证据的权利是其审判职能的体现,所以,是建立在控辩双方所举出证据基础之上的,所以并不违背不告不理原则。审判及时原则本身是为了体现效率,D选项的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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