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公司派李某赴德国学习,为其支付培训学费40000美元,差旅费5000美元,回国后李某为公司服务10年,服务期内,李某如果擅自离职或辞职,应向公司偿还培训费用,并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000元人民币。李某一回国就受高薪诱惑另

admin2021-03-25  27

问题 李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公司派李某赴德国学习,为其支付培训学费40000美元,差旅费5000美元,回国后李某为公司服务10年,服务期内,李某如果擅自离职或辞职,应向公司偿还培训费用,并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000元人民币。李某一回国就受高薪诱惑另谋高就,公司遂申请仲裁,要求李某赔偿损失。下列关于赔偿问题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李某另谋高就是劳动力自由流动,无须赔偿
B、李某应偿还公司40000美元
C、李某应偿还公司45000美元
D、李某应偿还公司45000美元,并支付违约金20000元人民币

答案D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李某必须依照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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