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3年真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是( )。
(2013年真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是( )。
admin
2016-09-06
25
问题
(2013年真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是( )。
选项
A、与A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B、转让合伙企业拥有的一间商铺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D、聘任丁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答案
A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保证、定金等担保方式——编者注);(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理、会计总监以及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编者注)。根据上述规定第3项,不选B项。根据上述规定第5项,不选C项。根据上述规定第6项,不选D项。只有A项所述事宜,甲才有权单独实施,故选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r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成立一个合伙组织,并推选甲为负责人,则其他合伙人的经营活动()
有关抵押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与乙公司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将价值30万元的别墅卖给甲,并于5日内付款,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支付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该合同订立后的第3日,乙公司又将该别墅以40万元价款卖给丙,同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甲()
下列选项关于共有的说法错误的是()
以下不属于缔约过失情形的是()
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结果加重犯?()
甲被车撞伤,昏迷路旁,肇事车主驾车逃逸。乙路过此地,打了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支出医疗费若干元。在救助过程中,乙的名贵衣服被血渍染脏,已不堪使用。则乙可以向甲主张哪些权利?()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李某将正在使用的铁道上的道钉盗卖,其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简述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随机试题
新时代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的是()
对初级工的实际操作训练时,示范动作可采用()等方法。
A.工业三废污染B.饲草种植中农药残留C.畜禽养殖中兽药残留D.食品流通中掺杂掺假E.食品加工中添加剂使用肉制品中的多氯联苯主要来源于()
36~40:某带壁柱墙,其截面尺寸如图4-9所示,采用MU10烧结多孔砖、M10水泥砂浆砌筑,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有一钢筋混凝土梁,截面b×h=250mm×600mm,支承在该壁柱上,梁下刚性垫块尺寸为490mm×370mm×180mm,梁端支承压
不属于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的是()。
按照我国海关的规定,正常情况下,该货物应该在什么时候进境?()下列关于该展览品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效率是衡量管理()的标准。
生产力
查找考生文件夹下的DONGBEI文件,然后将其删除。
Fredhas______kindofhumourthatcanonlybeappreciatedbythosewillingtosearchbeneaththesurfa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