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 )监管措施。 Ⅰ.责令改正 Ⅱ.出具警示函 Ⅲ.将其违规情况记入档案并公布 Ⅳ.

admin2022-03-23  48

问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     )监管措施。
Ⅰ.责令改正
Ⅱ.出具警示函
Ⅲ.将其违规情况记入档案并公布
Ⅳ.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选项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ⅠⅡⅢⅣ
D、ⅡⅢⅣ

答案C

解析 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有:(1)责令改正;(2)监管谈话;(3)出具警示函;(4)将其违规行为登记诚信档案并公布:(5)认定为不适当人选;(6)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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