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17年5月国税稽查分局派员对其2016年1月一2017年4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16年3月份有一笔销售电子产品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

admin2018-05-25  30

问题 某电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17年5月国税稽查分局派员对其2016年1月一2017年4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16年3月份有一笔销售电子产品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于当月收到购货方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该电子生产企业以购货方占用其流动资金为由经协商另收20万元作为补偿,款项已于当月收到,企业也于当月
向购货方开具收款收据,并没有申报纳税。
    税务检查人员认定该项补偿款应缴纳增值税,实行稽查相应程序后,税务稽查分局于2017年5月28日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派员同时送达该电子生产企业,要求其补缴增值税29059.83元,按滞纳时间每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要求:
该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减少经济损失?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该企业应当及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以减少经济损失。因为滞纳金是按日加收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pj2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