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于2013年12月22日去世,生前未立遗嘱。魏某之子甲于2009年死亡,于是甲的亲生儿子乙依法继承了本应由甲继承的遗产。乙的继承属于( )。

admin2017-02-17  9

问题 魏某于2013年12月22日去世,生前未立遗嘱。魏某之子甲于2009年死亡,于是甲的亲生儿子乙依法继承了本应由甲继承的遗产。乙的继承属于(    )。

选项 A、直接继承
B、代位继承
C、遗嘱继承
D、转继承

答案B

解析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可以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也叫间接继承。本题中乙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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