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10日,甲出资6万元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光辉徽章厂(以下称企业),并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4月5日,乙的好友丙找到乙,愿以4万元的高价向光辉徽章厂订购一批仿某世界著名企业的徽章。考虑到该

admin2011-01-15  31

问题 2003年3月10日,甲出资6万元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光辉徽章厂(以下称企业),并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4月5日,乙的好友丙找到乙,愿以4万元的高价向光辉徽章厂订购一批仿某世界著名企业的徽章。考虑到该笔买卖利润很高,乙未经甲同意,便以企业名义与丙签订了供货合同。在收取丙的1万元定金后,将货加工并按期交货。但丙收货后始终未付款。为缓解资金周转压力,2003年4月24日,乙未经甲同意便以企业名义向丁借款5万元,约定1个月后还款,以企业的设备作抵押担保。丁对乙的权限不了解。考虑到该笔借款数额不大,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03年5月24日,丁前来催款,甲才知道以上两个合同。甲认为:乙以企业设备作抵押向丁借款5万元的合同未经自己同意,乙超出了甲的授权范围,合同无效,企业不负责任,由丁找乙解决;而乙与丙的合同甲决定追认,责成乙继续向丙索要货款,并主张没收丙的定金,向丙追收全部货款。2003年6月10日,工商局作出罚款通知:因光辉徽章厂参与仿制某世界著名企业徽章的活动,罚款2万元。考虑到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及工商局的罚款,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5日,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对企业进行清算。经查,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及其他职工的工资1.5万元,欠丁5万元,欠某公司材料费3万元;(2)光辉徽章厂的银行存款共1000元,实物折价6万元;(3)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
   (1)乙以企业名义与丙签订的供货合同是否有效?甲对该合同的追认产生什么效果?
   (2)该合同应怎样处理?定金如何处置?
   (3)乙以企业名义与丙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4)试述该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5)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选项

答案(1)首先,乙以企业名义与丙签订的供货合同无效,因为仿制他人徽章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无效原因不是因为乙超越授权);其次,因合同无效,甲对该合同的追认不产生任何效果。 (2)该合同的处理:企业仿制的他人徽章应收缴,企业收取的定金也应收缴。合同无效,定金的约定也无效,该企业无权要求丙承担任何责任,也无权继续向丙追索货款。 (3)乙以企业名义与丙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但抵押合同无效。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被聘用人员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但以企业设备抵押的,应当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4)在支付清算费用后,该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应为:①企业所欠乙及其他职工的工资1.5万元;②企业欠缴的税款2000元;③企业所欠丁的5万元和欠某公司材料费3万元;④罚款。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由于担保无效,丁应在企业清偿职工的工资1.5万元和欠缴的税款2000元后与某公司同一顺序获得清偿。甲先用企业财产6.1万元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用自己的2万元继续清偿。具体为:企业财产和甲的财产共8.1万元,扣除工资1.5万元和税款2000元,剩余6.4万元,丁的5万元和某公司材料费3万元按比例分配,丁可获得4万元清偿。未获清偿部分,丁在5年内可以继续向甲追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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