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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供货商乙公司采购一批新型的服务器设备,价款3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由乙公司派工程师到甲公司现场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现乙公司已经向甲公司交付了服务器设备,但一直未派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如果乙公司请求甲公司付款,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甲公司向供货商乙公司采购一批新型的服务器设备,价款3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由乙公司派工程师到甲公司现场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现乙公司已经向甲公司交付了服务器设备,但一直未派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如果乙公司请求甲公司付款,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dmin
2018-10-17
33
问题
甲公司向供货商乙公司采购一批新型的服务器设备,价款3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由乙公司派工程师到甲公司现场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现乙公司已经向甲公司交付了服务器设备,但一直未派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如果乙公司请求甲公司付款,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选项
A、甲公司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技术培训义务为从给付义务
B、甲公司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付款与技术培训不具有对待给付关系
C、甲公司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从给付义务不影响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
D、甲公司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因为技术培训与否与合同目的实现关系密切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涉及从给付义务未履行能否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依照民法原理,从给付义务一般不能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因为从给付义务不构成债务的内容。而是属于附随义务的内容,但是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债务的核心要素(如标的、价格)的确定是密切相关的,从给付义务的未履行也可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买卖的标的物是服务器设备。卖方的债务是交付该服务器设备,买方的债务是付款。但提供技:术培训对该服务器设备能否顺利使用具有关键意义,因此,卖方未提供技术服务可成立买方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故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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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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