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脾气暴躁,经常对两个儿子暴力相向。某日,甲喝酒后回家开始对大儿子乙破口大骂并冲进厨房拿起菜刀边骂边向乙砍去。此时,站在其身后的小儿子丙(已成年)拿起门后的木棍向甲的头部猛击一下,致甲当场死亡。丙的行为是( )

admin2019-08-23  33

问题 甲脾气暴躁,经常对两个儿子暴力相向。某日,甲喝酒后回家开始对大儿子乙破口大骂并冲进厨房拿起菜刀边骂边向乙砍去。此时,站在其身后的小儿子丙(已成年)拿起门后的木棍向甲的头部猛击一下,致甲当场死亡。丙的行为是(    )

选项 A、故意杀人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正当防卫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责任”。题干丙通过损害不法侵害人(甲)的利益的方法来保护合法权益(乙)属于正当防卫。甲手持菜刀砍向乙,已经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此时丙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D选项正确。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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