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贷款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admin2020-05-12  23

问题 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贷款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选项 A、经营状况恶化的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C、丧失商业信誉的
D、对外投资失败的
E、借款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难以按期归还贷款的

答案A,B,C,E

解析 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时:①经营状况恶化的;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③丧失商业信誉的;④借款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难以按期归还贷款的。贷款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中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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