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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关于减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减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7-03-07
21
问题
关于减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的犯罪分子
B、对一名服刑犯人的减刑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有损原判决的权威性
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时间可能超过十五年
D、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的减刑,需要报请高级法院核准
答案
C
解析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原判刑罚的制度。可见,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也可以适用缓刑。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减刑不仅有法定的限度,而且应有一定的幅度,包括从何时起可以减刑、一次可以减刑多少、间隔多长时间可以再次减刑的问题。总的原则应是,既有利于鼓励犯罪人积极改造.又要维护法律与判决的严肃性。但是对于减刑的次数则没有限制,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上述解释第8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因此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可能实际执行的时间可能超过十五年,因此C选项正确,当选。根据《刑法》第79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注意只有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才有权作出是否予以减刑的裁定。D选项中“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的减刑,需要报请高级法院核准”的说法错误,D选项错误,不当选。本题应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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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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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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