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城乡规划的种类?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城乡规划的种类?
admin
2009-11-21
21
问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城乡规划的种类?
选项
A、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B、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C、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D、修建性详细规划分为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故A、B、C项均正确。D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e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效果的法律,与其他法律相比较而言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刑法特有属性?
第一次《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王某被逮捕后,2007年6月10日被第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王某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法院应当如何将王某交付执行?
某市工商局决定吊销某中外合资企业的营业执照,该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是中方甲企业的董事长,他认为市工商局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他正想终止与外方的合作,及早清算,另外投资其他项目。于是李某决定不对市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外方乙企业的投资还未收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下列案件中的哪一种案件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某区人民法院对张某抢劫王某一案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在一审宣判后,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生效后,如果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受害人王某委托了一名律师代理诉讼,在检察院审查该案件时,王某委托的这位律师可能: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其分支机构乙单位是独立核算没有法人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乙单位从甲公司分3批购进价值300万元的货物,并在2001年6月30日前完成销售。2001年6月30日后,乙单位成为一般纳税人。甲公司为了让乙单位能多抵扣税金、少纳税,就该300万元
下列选项中,哪些说法符合行政复议法对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纠纷的复议处理的有关规定?
随机试题
软件
和女子胞功能密切相关的内脏有
对考评指标标准进行多种要素综合计分,不宜选用()。
《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地方应当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
在百合家园,为了小区的整洁美观,二楼及以上楼层私自安装防盗网是被禁止的。小区二楼的一些住户为了安全试图改变这一规定,但却失败了,因为百合家园规则变更程序规定:只有获得10%的住户签字的提议,才能提交全体住户投票表决。结果,这些住户的提议被大多数住户投票否决
为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资源产出率提高15%的目标,我国编制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对发展循环经济作出了战略规划。下列关于循环经济的表述,错误的是()。
某单位进行年终考评,经过民主投票,确定了甲、乙、丙、丁、戊五人作为一等奖的候选人。在五进四的选拔中,需要综合考虑如下三个因素:丙、丁至少有一人入选;如果戊人选,那么甲、乙也人选;甲、乙、丁三人至多有两人入选。根据以上陈述,可以得出没有进四的是谁?
患者,女性,48岁。双颊黏膜白色病变2年。活检标本见上皮萎缩,表面不全角化,上皮钉突呈不规则延长,基底细胞层液化变性,固有层淋巴细胞带状浸润,病理诊断为()。
恩物是福禄培尔创制的一种儿童教育。
Developmentbanksareinternationallendinggroups.Theylendmoneytodevelopingcountriestohelpfueleconomicgrowthandso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