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利比亚男子甲今年23岁,到中国云南丽江旅游,遇见四川女子乙21岁,双方一见钟情。两周后在四川登记结婚。甲返回利比亚后后悔与乙结婚,提出因自己在利比亚尚不够法定婚龄,主张二人的婚姻系无效婚姻(假定男子的法定婚龄是利比亚是23岁,中国是22岁)。若甲到中国法院
利比亚男子甲今年23岁,到中国云南丽江旅游,遇见四川女子乙21岁,双方一见钟情。两周后在四川登记结婚。甲返回利比亚后后悔与乙结婚,提出因自己在利比亚尚不够法定婚龄,主张二人的婚姻系无效婚姻(假定男子的法定婚龄是利比亚是23岁,中国是22岁)。若甲到中国法院
admin
2014-07-18
26
问题
利比亚男子甲今年23岁,到中国云南丽江旅游,遇见四川女子乙21岁,双方一见钟情。两周后在四川登记结婚。甲返回利比亚后后悔与乙结婚,提出因自己在利比亚尚不够法定婚龄,主张二人的婚姻系无效婚姻(假定男子的法定婚龄是利比亚是23岁,中国是22岁)。若甲到中国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我国法院应做出下列哪个判断?( )
选项
A、因甲不符合利比亚国家法律关于最低法定婚龄的规定,判决宣告双方婚姻无效
B、因甲、乙在我国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并且依我国法律,双方的符合结婚的条件,因此,双方的婚姻有效
C、确认双方婚姻有效,甲适用利比亚法律,乙适用中国法
D、如果乙追随甲加入利比亚国籍,则甲乙的婚姻依照利比亚法律而无效
答案
B
解析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根据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甲乙双方在中国缔结婚姻,适用中国法律,而依中国法律,双方是符合结婚条件的,双方也在一方当事人乙的国籍国中国办理的结婚手续,因此甲乙的婚姻是有效婚姻。故B选项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e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解决,下列哪一项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规定了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以下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但不需要执行该行政拘留处罚的有哪些?()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有关汇票与支票的相互区别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在当事人所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解决国籍积极冲突的做法有以下哪些?
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解决,下列哪一项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甲企业将其固定资产分别向乙、丙两个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并签订了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甲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资产全部报废。下面有关此案件的表述,错误的是:
某企业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该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该集体合同自何时起生效?
关于法官公正和廉洁的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企业最近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关该调解委员会的构成,哪些符合法律的规定?
随机试题
某疟疾患者突发畏冷寒战,体温升高至39℃,其原因是()。
阅读韩愈《张中丞传后叙》中的一段文字,然后回答下列小题。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人之将死,其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绳而绝之,其绝必有处。观者见其然,从而尤之,其亦不达于理矣!小人之好议论,不乐成人
CK-BB主要存在于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必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是()。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关于临时救助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创造性思维的核心是辐合思维。()
目前,中央在城市中清理各种歧视农民工的法律和法规,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主要体现了()。
C是线段AB上一点,D是线段CB的中点,已知图中所有线段的长度之和为23,线段AC和线段CB的长度都是正整数,那么线段AC的长度为:
2005年4月20日至4月28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对文莱、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在印尼举行的2005年亚非峰会和万隆会议50周年纪念活动。其间,胡锦涛全面阐述了中国愿携手亚非国家共同发展的明确立场,即
A、ManagingDirectorisaccountabletotheBoard.B、ManagementServicesDepartmentisledbyMr.Bruce.C、RegionalManagersar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