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21年度财务报告于2×22年3月10日批准报出。2×22年1月10日发生销售退回的业务,商品已收到并入库,且已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该销售在2×21年12月发出且已确认收入,价款为100万元,销项税额为13万元,成本为80万元,

admin2022-06-30  17

问题 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21年度财务报告于2×22年3月10日批准报出。2×22年1月10日发生销售退回的业务,商品已收到并入库,且已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该销售在2×21年12月发出且已确认收入,价款为100万元,销项税额为13万元,成本为80万元,货款未收到。甲公司不正确的会计处理是(          )。

选项 A、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B、冲减2×22年度的营业收入100万元
C、冲减2×22年度的营业成本80万元
D、冲减2×22年度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

答案D

解析 该事项是日后期间报告年度销售的商品发生退回,应冲减2×22年度的应交所得税5万元。对此事项,原来销售发生时和现在销售退回时,税法与会计处理都是一致的,因此这里不存在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和转回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
    贷:应收账款116
借:库存商品8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
借:盈余公积1.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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