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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签发现金支票给乙,乙于到期日前丢失,遂立即通知付款银行止付,下面选项正确的是:
甲签发现金支票给乙,乙于到期日前丢失,遂立即通知付款银行止付,下面选项正确的是:
admin
2014-04-26
20
问题
甲签发现金支票给乙,乙于到期日前丢失,遂立即通知付款银行止付,下面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乙挂失止付时,付款行已向持票入丙付款的,乙可诉请法院判决付款行向乙支付票据金额
B、乙于挂失止付后,第二天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进行除权判决后,有善意持票人丙向付款行请求兑付支票,付款行有权拒绝付款
C、如果乙所丧失的现金支票尚未记载付款人,被请求银行对乙的挂失不予受理
D、经除权判决后,乙可要求甲重新签发现金支票
答案
B,C,D
解析
《票据法》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规定可知,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可以通过挂失止付方式进行救济,但挂失止付的采用以票据上载有付款人为前提条件,票据未记载付款人的,不能采用,据此,C项正确。
票据经挂失止付后,失票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催告期间无人申报票据权利的,失票人可以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除权判决作出后,原票据失效,即使善意持票人也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并且除权判决后,失票人不可以凭票据行使权利,据此B、D项正确。
票据挂失止付前,付款人可依形式审查而付款,付款后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据此A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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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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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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