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dmin2016-01-15  16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选项 A、秦某与甲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B、甲某与乙某合伙纠纷一案,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判决后,乙某不服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区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件
C、王某诉陈某与李某共同侵权纠纷一案,区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D、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游戏软件纠纷一案,区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简单改为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答案A,B,D

解析 《民事简易程序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2条(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根据《民诉意见》第2条第1款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为简易程序仅能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所以A应选。《民诉意见》第171条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第174条规定:“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所以B、D应选。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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