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卷二第44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双方订立合同后,债权人甲公司欲将其合同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7  27

问题 (2015年卷二第44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双方订立合同后,债权人甲公司欲将其合同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公司只能将合同的权利全部转让给丙公司,不能部分转让
B、如果依照法律规定该合同的权利不得转让,甲公司就不能转让
C、如果甲公司转让合同的权利未经债务人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就不能转让
D、如果甲公司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应当通知债务人乙公司,否则该转让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

答案B,D

解析 A.B.《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由于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故选项A错误,不符合题意。由于“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属于合同权利转让的例外情形,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C.D.《合同法》第80条第l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只需要通知债务人。故选项C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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