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21-07-05
26
问题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债务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则不可能再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B、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务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
C、即使债务人未出现现实的资不抵债情形,也可申请重整程序
D、重整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
答案
A,B,C
解析
一个完整的破产程序一般可以分为2个阶段,以破产宣告为界限。破产宣告前为第1阶段,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3大程序并列,发生在破产程序的第1阶段;破产宣告后为第2阶段,如果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还清债务,或者第三人愿意为其债务提供担保,或者在第1阶段重整或和解成功,则不出现第2阶段破产程序即告终结。本题中债务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即进入第2阶段,不可能再回到第1阶段中的重整或和解程序,故A项正确,当选。破产的3大程序。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初,由当事人选用:
(1)当事人选用破产清算程序的,首先依清算程序进行破产活动,在此过程中,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清算程序则转化为和解程序。和解成功的,破产程序终结;和解失败的,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当然,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和解程序中有意重整,和解程序也可以转化为重整程序。此外,在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清算程序的进行过程中,债务人或者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则清算程序转化为重整程序。重整成功的,破产程序终结,重整失败的,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2)当事人直接选用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的,分别开始相应的程序。因此D项错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7、95条可知,破产的3大程序,其申请人和申请条件是不同的:清算程序申请人及申请条件为:第一,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均有权申请破产清算:第二,在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重整程序的申请条件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债务人有明显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性。申请人为:第一,债务人和债权人在上述条件下即可申请重整;第二,在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清算程序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因此,C项正确。和解程序的申请条件同破产清算程序,但申请人仅为债务人,债权人不得申请和解,B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Z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陈某户籍所在地是A县,1990年起陈同妻子到B县经商,并一直在B县居住至2000年2月底,自同年3月1日,陈一个人到C县打工并在C县居住,同年8月15日,陈在C县下落不明。陈的妻子可以向其提出宣告陈为失踪人的申请的法院是:()
甲从丁销售中心购买了一发动机,该发动机为乙厂所生产,但产品上贴上丙公司的商标,因发动机存在制造缺陷,为此引起纠纷。依据产品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乙是同事,因工作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布在丙网站。乙发现后要求丙删除,丙不予理会,致使乙遭受的损害扩大。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蒋某在自来水公司提供的供水协议上签字接受供水,供水协议上有一条规定:由于设备故障造成的停水、漏水所造成的损失,自来水公司概不负责。某日水压过高,导致蒋某家的水管爆裂,蒋某全家人当时不在家中,几间房屋进水20公分。木地板全部泡坏,蒋某与妻子的结婚录像带全部浸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根据公民甲的申请审理一起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在公告期间内,有人对财产提出权利请求,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张某因孙某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中,孙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8.3.37)
人民法院在审理旺运公司与天渊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当事人旺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申请审判长李力回避。审判员陆运也以自己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为由提出回避的请求。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王玉与刘军被A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孩子归王玉抚养,刘军须每月向王玉支付500元的抚养费。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如果在上诉期内,双方均未提起上诉。2年后,王玉因所在的企业破产而下岗,孩子上学又需要大笔的钱。于是王玉又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
2009年9月20日,中国A市甲公司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位于意大利B市的乙公司在北京签订购买全套由意大利CO综合机械厂制造的生产PP与HDPE两种塑料单丝的生产线合同,合同号为056。合同约定,买方应在卖方交付设备之前1个月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随机试题
地高辛对心脏的作用包括
不稳定试井测试全过程有三个阶段:a.井以恒定产量至井底流压稳定;b.仪器下井测流压;c.关井测压力恢复(或降落)曲线。整个测试程序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中,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确定为()
悲剧的效果是______。()
男性,42岁,某农药厂工人,农药泼洒至身体上导致农药中毒,出现呼吸困难、呕吐、腹痛、腹泻、瞳孔缩小、肌肉痉挛等表现,经抢救脱险该患者第3天出现明显上肢肌无力,应考虑
患者男性,首次来诊,精神检查发现有妄想症状。
在用于项目经济评价的现金流量表中,属于现金流出范围的有( )。
简述非正式群体的特点。
设函数f(x)在闭区间[1,2]上可导,证明:存在一点ξ∈(1,2),使f(2)-2f(1)=ξf’(ξ)-f(ξ).
Outofthe36applicants,WallyBrennanwas______theresearchfundingfromIndigoFoundationforhiswell-definedprojectpropo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