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
admin
2017-05-25
37
问题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
选项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务人抗辩权
答案
C
解析
根据合同约定,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的债务人,到了履行期限应当履行时。发现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存在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风险,如果先履行义务一方还继续履行,其结果是对方不能履行,对方进而破产的话,对先履行义务的一方非常不利。故而法律赋予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安抗辩权”来弥补后履行义务一方可能丧失履约能力所产生的风险。《合同法》第68条是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根据。故C项正确。A项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条件是不分履行先后顺序;B项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享有的,其适用条件必须是在保证关系中;D项债务人抗辩权过于笼统,适用条件有多个,包括时效抗辩、不可抗力抗辩等,因此,这三项不符合题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Z9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体现我国地方制度特色的是()。
西周时期法律的总称是()。
下列材料是清末礼法之争中“礼教派”代表人物劳乃宣和“法理派”代表人物沈家本关于“子孙违犯教令”的观点:劳乃宣:子孙违犯教令,旧律子孙犯教令者杖,屡次触犯呈请发遣者发遣,祖父母、父母呈请释回者,亦有释放成案,子孙治罪之权全在祖父母、父母,实为教孝之盛轨,草
我国《刑法》第410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某市拟将所管辖的一个县变为市辖区。根据宪法规定,上述改变应由下列哪一机关批准?()
在谈到法律责任时有学者指出,尽管法律责任是不遵守法律的后果,但真正承担责任者和真正承担的责任比不遵守法律应有的后果要少得多。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对这位学者的观点加以分析。
《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试分析该法律
某食品厂的临时推销员吴某持该厂的介绍信(内容是:兹有我厂推销员吴某到贵公司推销新产品,请予接洽)到外县推销该厂新产品时,恰遇该县的贸易公司新近收购的蔗糖质量好、价格低,于是自作主张以食品厂的名义购进3000斤蔗糖,并将推销款拿出一部分预交了1000元的定金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98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中国万里长城作为文化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目前,在北京八达岭长城,游客的“签名”挤满城砖,有些城砖上还留有韩文、日文等留言。“几乎没有一块无字砖,再想刻字都无处下笔”,中国长城保护协会工作人员
随机试题
避席畏闻文字狱,________。(龚自珍《咏史》)
能直接识别、结合TATA盒的基本转录因子是
下列有关中小学布局的叙述,错误的是()。
下列有关踏勘现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工程竣工后的建筑消防验收,应检查其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的要求。
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是支票出票人的()。
“投笔从戎”这一典故溯源自()的故事。
Germs(细菌)onBanknotesPeopleindifferentcountriesusedifferenttypesofmoney:yuaninChina,pesosinMexico,poundsint
CommunicationbyPhoneintheU.S.Therearetwomainkindsoflongdistancecalls:dial-directandoperator-assisted.Youc
Inasense,thenewprotectionismisnotprotectionismatall,atleastnotinthe【C1】______senseoftheterm.Theoldprotecti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