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将委托事项转托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依法应当履行什么程序? 对于甲公司不肯收货而给戊公司造成的损失,戊公司可以向谁要求赔偿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admin2008-12-16  25

问题 乙公司将委托事项转托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依法应当履行什么程序?
对于甲公司不肯收货而给戊公司造成的损失,戊公司可以向谁要求赔偿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选项

答案对于甲公司不肯收货而给戊公司造成的损失,戊公司可以直接向甲公司要求承担责任。因为,转委托关系依法成立以后,因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以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所以,本案中,戊公司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如果丙公司和丁公司有过错的,也应该承当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解释》第81条规定,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的,比照《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的条件办理转托手续。因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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