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admin2019-11-20  24

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选项 A、更换管理人
B、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C、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D、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答案B,C

解析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所以,选项A不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选项D所述内容属于管理人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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