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班失踪,经全力寻找仍无成某生存的任何信息,主管方宣布机上乘客不可能生还,成妻遂向乙县法院申请宣告成某死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3题,单选)
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班失踪,经全力寻找仍无成某生存的任何信息,主管方宣布机上乘客不可能生还,成妻遂向乙县法院申请宣告成某死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3题,单选)
admin
2020-04-26
34
问题
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班失踪,经全力寻找仍无成某生存的任何信息,主管方宣布机上乘客不可能生还,成妻遂向乙县法院申请宣告成某死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3题,单选)
选项
A、乙县法院应当将宣告死亡案移送至甲县法院审理
B、借款纠纷案与宣告死亡案应当合并审理
C、甲县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D、甲县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宣告死亡案件的管辖、诉讼中止和当事人的变更。《民事诉讼法》第184条第1款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可见,本题中宣告死亡案件的管辖法院应为乙县法院,A选项中乙县法院向甲县法院移送管辖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第5项之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在本题中存在两个案件,一是成某诉罗某借款纠纷案,二是成妻申请宣告成某死亡案,且后一案件发生在前一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民诉解释》第55条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因此,如果成某死亡,那么前一案件的原告就不再是成某而变更为成某的继承人;如果成某没有死亡,则被告仍然是成某。可见,前案必须以后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前案应当诉讼中止。B、D选项错误,C选项是正确的。因此,C选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W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某案,发现张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而一、二审法院将其遗漏。在这种情况下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甲厂因急需柴油,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商定,乙厂在一个月内筹集0号或10号柴油20吨供给甲厂,每吨单价为1300元;合同生效后,甲厂按合同约定支付了1万元定金。乙厂也在合同生效后的第20天,依约定向甲厂发运了0号柴油20吨。因当时气温下降,0号柴油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
在连带之债中,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甲公司为生产化肥的公司,张三为甲公司业务员,张三到乙公司采购编织袋,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但乙公司许以高额回扣,遂签订买卖合同,货运到甲公司,给甲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2014年卷三第52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数码产品,现履行期尚未开始,但乙公司明确表示因技术人员流失,该批数码产品无法制造,并明确表示不能履行合同,甲公司欲解除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花生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新鲜花生10吨,于2010年6月交货。甲公司遂组织货源,积极准备供货。但该年天气异常,当地发生洪涝,严重影响了花生的生长,甲公司无法按约交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采用水提醇沉法精制药液,现有药材水煎浓缩液500ml,欲使药液含醇量达75%,以沉杂质,问应加入95%乙醇为
周某犯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14年,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刑罚执行1年后发现原判决宣告前周某还犯有强奸罪和抢劫罪,分别应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12年,实行数罪并罚时人民法院应当在哪一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杨俊在45岁时死亡,雇主将他生前应得的一张10000元的支票交给杨俊的妻子吴红。对于这笔钱正确的处理是( )。
本题目涉及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9月份和10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9月购进汽车座椅一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80万元、增值税税额47.6万元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不断地从一家公司“跳槽”到另一家公司。虽然这种现象在一定意义上有利于人才的流动,但它同时也说明这些从业人员缺乏()。
过电压的能量来源于系统本身,其幅值与系统标称电压()。
【2014年陕西咸阳.单选】陈老师是某班级的班主任。为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陈老师探索出了一种新的工作方式。她将教育过程中发现的班级或个别同学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总结,记在特设的“教师日记”簿上,动员班级的科任老师也积极参与到“教师日记”的撰写工作中,使
ManypeopleinvestinthestockmarkethopingtofindthenextMicrosoftandDell.However,Iknowfrompersonalexperiencehow
酒鬼往往也是烟鬼。酗酒可能导致癌症,有关数据已经显示出抽烟与癌症之间的关系,因此不能确定酗酒与癌症之间是否有关联。根据以上议论。下面哪项推断最为可信?
Psychologiststakeopposingviewsofhowexternalrewards,fromwarmpraisetocoldcash,affectmotivationandcreativity.Beh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