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

admin2013-02-05  18

问题 2007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并付款。
   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
   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
   7月26日时,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
   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2)2007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是要约。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当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作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时,称为“要约”。要约应具备的条件是: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题中, 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具备订立合同的数量、价格、标的物品种、质量、交货方式等主要条款,并表明了经乙公司同意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故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是要约。 (2)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不构成承诺,而是新要约。承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②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③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④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本题中,乙公司回复的函件中,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进行了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因此不构成承诺,应为新要约。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合同法》规定的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本题中,乙公司7月25日发出的要约中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7月31日前函告),因此该要约不得撤销。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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