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二人在餐厅吃饭时言语不合进而互相推搡,乙突然倒地死亡,县公安局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立案侦查。经鉴定乙系特殊体质,其死亡属意外事件,县公安局随即撤销案件。关于乙的近亲属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2/33)
甲乙二人在餐厅吃饭时言语不合进而互相推搡,乙突然倒地死亡,县公安局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立案侦查。经鉴定乙系特殊体质,其死亡属意外事件,县公安局随即撤销案件。关于乙的近亲属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2/33)
admin
2021-04-01
23
问题
甲乙二人在餐厅吃饭时言语不合进而互相推搡,乙突然倒地死亡,县公安局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立案侦查。经鉴定乙系特殊体质,其死亡属意外事件,县公安局随即撤销案件。关于乙的近亲属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2/33)
选项
A、就撤销案件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
B、就撤销案件向县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申请复核
C、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D、直接向法院对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答案
D
解析
选项A错误,不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由法条可知,控告人可申请复议,但其近亲属无此权利,故A项不选。
选项B错误,不选: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由此可推断,控告人对撤销案件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而不是复核。另外,只有控告人才可以申请复议,但不是其近亲属。故B错误。
选项C错误,不选: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五十三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接到控告、举报或者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应当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要求其按照管辖规定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五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受理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申诉,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并可以要求控告人、申诉人提供有关材料,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办理。”由此可知,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利申请立案监督,但提起的部门是人民检察院的控告检察部门而非侦查监督部门。
选项D正确,应选:根据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此乙的近亲属有权直接向法院对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D项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V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清末变法修律之际,上奏“变法奏议三折”,要求实行变法的是:()
下列有关《大清新刑律》的表述,错误的是:()
关于法与政策的关系,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法的渊源冲突的解决中,正确的有哪些选项?()
在下列事例中,哪一项体现了个案平衡原则?()
人大代表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共同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是民主政治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关于人大代表的权力,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以下哪些选项关于我国选举制度代表候选人的提出说法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案件,管理人解除了破产受理申请前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尚未履行的设备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解除该合同的行为使乙公司遭受10万元的经济损失。为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某国有企业拟改制为公司,除两家公司作为股东外,该企业拟将原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100人均作为公司设立后的股东。该企业的改制可以选择哪些形式:()
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任何一种,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
随机试题
简述道德的起源及其本质。
以下关于爱国主义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国家标准,食品中的活菌数到到多少可认为其处于初期腐败阶段
男,28岁,外伤致肱骨中、下1/3骨折,伴有桡神经损伤,临床上除骨折体征外,还可出现的体征是
()被公认为现代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核心,对于行政程序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A安装公司中标承建某生产线设备的安装,双方按规定签订了设备安装承包合同,设备的采购和运输由建设单位负责,设备的安装技术标准为设备制造厂的技术标准,合同约定工期为6个月,定于8月1日开工。生产线的土建工程由建设单位分包给了B建筑公司,工程开工后发生了如下几项
下列有助于改善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状况的措施包括()。
企业销售不动产应交的营业税,应当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其他业务支出”。()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存款人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一定时间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该一定时间是指()。
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组成员A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函证程序时遇到下列事项,请代为作出正确的专业判断。A注册会计师应将下列账户的函证对象确定为被审计单位顾客的包括()。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