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结构工程水泥混凝土浇筑施工结束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因外出未归,在没有自检的情况下,承包人请求监理工程师对该工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立即拒绝了承包人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严格按照质量监理程序办事。后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再经监理检验确认不合格

admin2022-03-24  29

问题     某结构工程水泥混凝土浇筑施工结束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因外出未归,在没有自检的情况下,承包人请求监理工程师对该工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立即拒绝了承包人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严格按照质量监理程序办事。后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再经监理检验确认不合格。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的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最终经政府质量监督机构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仍为不合格。于是,监理机构通知承包人返工处理。该质量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万元人民币。
    问题:
简述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

选项

答案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 (1)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暂时停工指令,要求停止质量事故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并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做好相应记录。 (2)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尽快提出质量事故的报告并按规定速报有关部门。 (3)监理工程师应积极配合质量事故调查组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4)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后,审核签认有关单位提出的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 (5)监理工程师指示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对事故进行处理。 (6)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实施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或对加固、返工、重建的工程进行监理,并进行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发出复工指令。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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