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7年第51题)

admin2014-07-18  22

问题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7年第51题)

选项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人民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
D、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

答案A,B,C,D

解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新增加的内容。2007年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题除此之外,在试卷四还有一道20分的题目,可见对这方面内容的重视。本题本身比较简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法律职业人员要适应我国社会现阶段形势要求,必须进一步明确司法、执法指导思想。要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法律职业从业人员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司法、执法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责任,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事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法律职业人员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法律职业人员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战略举措,意义重大而深远。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司法、执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司法、执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
  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1)司法、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
    (2)司法、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3)司法、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4)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
    (5)法律职业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总之,要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执法工作和法律职业人员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根据上述内容,A、B、C、D四项都符合题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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