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下列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9-12-02
30
问题
下列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相关办案人员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B、公安侦查员在搭档外出未归时,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单独讯问犯罪嫌疑人
C、公安侦查员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制作讯问笔录,且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D、为保障人权,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6条的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A项中人民法院是无权进行讯问的,B项中侦查员无权单独讯问,故A、B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120条的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C项表述正确。根据该法第121条的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D项表述错误。故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L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俄罗斯总统普京就美英法对叙军事打击发表声明,这是一次侵略行动,将要求联合国安理会召开紧急会议。下列关于联合国安理会说法错误的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何种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下列民事诉讼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
张某为国家机关派往某股份公司的部门主管,其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巨资,用于奢侈挥霍。张某的行为构成()。
管制是我国刑罚主刑中的一种,下列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的监管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科学建立行政组织的根本依据是()。
中国式过马路,是指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的一种现象,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和红绿灯无关。有人表示:“斑马线存在与否,取决于大家的目的。”与此观点相通的是()。①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②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③白日依山尽,
行政诉讼是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途径。下列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内审结。
随机试题
儿童CG用药后最易产生的不良反应是:
有关"结核感染"错误的是
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下列关于境内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表述,正确的是()。
股利相关论认为影响股利分配的公司方面的因素有()。
“四边形有一组对边平行”是“该四边形是梯形"的().
1986年10月8日出生的王某,在2000年10月1日前共盗窃、抢夺各类财物总计价值约8000元人民币。2000年10月8日,王某在饭店过完生日后,于2000年10月9日零时30分返家。途中见到一行人拎包从身边经过,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拎包人刺伤后把包
如图示AOB为轻质杠杆,B端挂重物G,A端分别作用四个方向力时,杠杆都能在图示位置平衡。则四个力大小说法正确的是:
保持伤口深处小受细菌感染是困难的,即使是高效抗菌素也不能杀死生活在伤口深处的细菌。但是,许多医生却用诸如蔗糖这样的甜性物质包扎伤口而除去了伤口深处的细菌。如果以下哪项为真,最有助于解释用蔗糖杀死伤口深处细菌的原因?()
【26】【35】
Educationisanareaofsociallifeinwhichinformationtechnologyischangingthewaywecommunicate.Today’scollegestudent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