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

admin2009-01-19  22

问题 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

选项 A、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D、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

答案8

解析 依据《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可知A、B项错误,其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第11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故C项错误。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故本题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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