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本案,下列关于奥都公司与丁、戊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如果法院在受理奥都公司破产申请后,发现甲认缴的出资是5000万,但是到破产的时候实缴的出资只有2000万,还有3000万的出资没有实际到位,则(  )。

admin2010-01-21  27

问题 对于本案,下列关于奥都公司与丁、戊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如果法院在受理奥都公司破产申请后,发现甲认缴的出资是5000万,但是到破产的时候实缴的出资只有2000万,还有3000万的出资没有实际到位,则(  )。

选项 A、该3000万的出资义务不必再履行
B、管理人应当要求甲履行未实缴的3000万的出资义务,但是受5年的出资期限的限制
C、管理人应当要求甲履行未实缴的3000万的出资义务,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D、由债权人投票表决确定甲是否履行未履行的出资义务
E、由法院决定甲是否履行未履行的出资义务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中的追回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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