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胡某承包了一块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订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未办理确权登记。胡某因常年在外,便与同村村民周某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地交周某耕种,未办理变更登记。关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7题,单选)

admin2020-01-15  56

问题 村民胡某承包了一块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订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未办理确权登记。胡某因常年在外,便与同村村民周某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地交周某耕种,未办理变更登记。关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7题,单选)

选项 A、未经登记不得处分
B、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C、其转让合同自完成变更登记时起生效
D、其转让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故B项正确。《物权法》第12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物权法》第1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AC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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