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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证券公司利用资金优势,在3个交易日内连续对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买卖。使该股票从每股10元上升至13元,然后在此价位大量卖出获利。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证券公司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某证券公司利用资金优势,在3个交易日内连续对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买卖。使该股票从每股10元上升至13元,然后在此价位大量卖出获利。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证券公司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4-01-25
26
问题
某证券公司利用资金优势,在3个交易日内连续对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买卖。使该股票从每股10元上升至13元,然后在此价位大量卖出获利。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证券公司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合法,因该行为不违反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B、合法,因该行为不违反交易自由、风险自担的原则
C、不合法,冈该行为属于操纵市场的行为
D、不合法,因该行为属于欺诈客户的行为
答案
C
解析
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行为,属于“操纵证券市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GGoFF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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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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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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