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被人抢劫,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无任何线索,侦破工作无法开展为由,拖着不予立案。甲无奈,只好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人民检察院对该公安局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 )

admin2010-06-20  25

问题 甲因被人抢劫,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无任何线索,侦破工作无法开展为由,拖着不予立案。甲无奈,只好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人民检察院对该公安局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    )

选项 A、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其立案
B、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建议其立案
C、要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D、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破案

答案A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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