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债的担保的特征。

admin2019-03-13  21

问题 简论债的担保的特征。

选项

答案(1)债的担保的概念 债的担保,即对已成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以设定财产负担的方式来确保债权的实现。 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的财产即作为责任财产而成为债的一般担保。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即可请求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为了避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而害及债权,法律特设了债的保全制度,即赋予债权人以代位权和撤销权。然而,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难免因交易失败、经营不善或不可抗力等而遭遇不测,如此情况一旦发生,债权人的债权必难实现。况且债权具有平等性,无论成立先后均平等地受债务人责任财产的一般担保。就某一项债的关系而言,其成立时债务人的财产虽足以提供充分的担保,但债务人可能负担新的债务,这必然导致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担保力降低,甚至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结果极可能导致债权全部或部分落空。鉴于此,为确保债权的充分实现,法律于一般担保之外,又设立特别担保制度,从而使债权获得双重保障。 (2)债的担保的特征 ①债的担保具有从属性 从属性,指债的担保依附于债权债务关系而存在。担保或为既存的债权债务关系而设,或为与担保同时成立的债权债务关系而设。担保之债与被担保之债形成主从关系,担保之债是从债,被担保之债是主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者外,担保之债的效力受主债效力的制约。 ②债的担保具有自愿性 债的担保,除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担保之外,通常情况下,是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的方式自愿设立的。担保的设立与否、担保的形式、担保的范围、担保的期限等,法律通常不强加干涉,悉由当事人依意思自治而定。 ③债的担保具有明确的目的性 债的担保系为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设。无论何种担保,当事人设立的目的皆是明确的,即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实现。 (3)债的担保的作用 债的担保是对债的效力的补充和加强,可以有效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债务,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得以充分实现。依担保原理,当债务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时,债权人即可从担保财产中获得清偿。实践中,债的担保主要适用于合同之债,它对确保合同的履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展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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