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 )
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 )
admin
2021-04-14
29
问题
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
2
解析
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的应交给付款人,并签收。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8y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按照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带来的法律后果是()。
破产企业甲公司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滞纳金。下列关于该滞纳金在破产程序中清偿顺位的表述中,符合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7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如下事项:(1)2016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2017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
赠与合同履行后,受赠人有特定忘恩行为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忘恩行为的有()。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的事项有()。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因时效而致使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根据票据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事项的是()。
2017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2017年2月,丙请丁物色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甲公司的股东郑某在汇票上以乙公司为被保证人,进行了票据保证的记载并签章。甲公司将汇票交付给乙公司工作人员孙某。孙某将该汇票交回乙公司后,利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
随机试题
使用调解方法解决国际商务争端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但不包括
肺炎链球菌肺炎的病理过程,那项是正确的()
A.逆行性健忘B.中间清醒期C.突然呼吸停止D.脑脊液漏E.伤后癫痫硬脑膜外血肿的典型表现是
羟甲戊二酰辅酶A还原酶(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的基本结构如下图,3,5-二羟基羧酸是产生酶抑制活性的必需结构,含有内酯的化合物须经水解才能起效,可看作前体药物,代表药物是洛伐他汀。卡马西平与洛伐他汀合用,可以影响洛伐他汀的代谢,使洛伐他汀的
下列定义中错误的是()。
甲县的A地和B地相互毗邻,因排水问题,A地的使用权人刘某(住所地:乙县)和B地的使用权人关某(住所地:丙县)争执不下,分别向乙县人民法院和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当外国游客会见中国人,地陪充当翻译时,应注意不要喧宾夺主,翻译中要忠于原话,尽可能与讲话人风格保持一致。若讲话人的言语有明显错误,应予以纠正。()
YouwouldbeconsideredpoorinAmericaif______.ThepurposeoftheexampleoftheAmericanIndiansgiveninthe3rdparagrap
Anofficeisthe"brain"ofabusiness.Inanoffice,figures,listsandinformationarecompiledwhichtellthemanagersor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