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某学期学校新开设4门课程:“《诗经》鉴赏”“老子研究”“唐诗鉴赏”“宋词选读”。李晓明、陈文静、赵珊珊和庄志达4人各选修了其中一门课程。已知: (1)他们4人选修的课程各不相同。 (2)喜爱诗词的赵珊珊选修的是诗词类课程。 (3)李晓明选修的不是“《诗经》
某学期学校新开设4门课程:“《诗经》鉴赏”“老子研究”“唐诗鉴赏”“宋词选读”。李晓明、陈文静、赵珊珊和庄志达4人各选修了其中一门课程。已知: (1)他们4人选修的课程各不相同。 (2)喜爱诗词的赵珊珊选修的是诗词类课程。 (3)李晓明选修的不是“《诗经》
admin
2018-09-27
22
问题
某学期学校新开设4门课程:“《诗经》鉴赏”“老子研究”“唐诗鉴赏”“宋词选读”。李晓明、陈文静、赵珊珊和庄志达4人各选修了其中一门课程。已知:
(1)他们4人选修的课程各不相同。
(2)喜爱诗词的赵珊珊选修的是诗词类课程。
(3)李晓明选修的不是“《诗经》鉴赏”就是“唐诗鉴赏”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就能确定赵珊珊选修的是“宋词选读”?
选项
A、庄志达选修的不是“宋词选读”。
B、庄志达选修的是“老子研究”。
C、庄志达选修不是“老子研究”。
D、庄志达选修是“《诗经》鉴赏”
E、庄志达选修不是“《诗经》鉴赏”
答案
D
解析
根据题干:赵珊珊选的是诗词类的课程,诗词类课程包括“《诗经》鉴赏”“唐诗鉴赏”“宋词选读”。
若D项为真,即庄志达选修“《诗经》鉴赏”,结合(3),李晓明就要选“唐诗鉴赏”,那么,赵珊珊选修的只能是“宋词选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6p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环境保护和绿色生活越来越成为人们追求的时尚。人们对家庭装修中的绿色环保越来越苛刻,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出现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之中。但是,人们在家庭装修中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建材只能保证有害物质的含量符合相关行业要求,并不代表完全不含有害物质,因此在装修中大量甚
公务员的健康水平将关系到整个行政系统的管理水平,进而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企业员工的健康状况关系到企业生产效率、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二者都在社会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社会越是发达,越要对健康的重视同步成长,从而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切
某水果店只有进货价低于正常价格时,才能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水果而获利;除非该水果店的销售量很大,否则,不能从果农那里购得低于正常价格的水果;要想有大的销量,该水果店就要拥有特定品种水果的独家销售权,因为种种原因,该水果店没有得到特定品种水果的独家销售权。由
小周、小吴、小郑和小王四人的职业是:舞蹈演员、护士、教师和服装设计师。还知道:小周比护士的工资高,小郑比小吴的工资低,舞蹈演员比服装设计师的工资低,教师比护士的工资低,服装设计师不是小郑就是小王。根据以上陈述,可知下述哪项为真?
公司的一项工程由甲、乙两队合作6天完成,公司需付8700元,由乙、丙两队合作10天完成,公司需付9500元,甲、丙两队合作7.5天完成,公司需付8250元,若单独承包给一个工程队并且要求不超过15天完成全部工作,则公司付钱最少的队是
某次英语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有如下情况:王东比董强分数低,吴平比岳丽分数低,赵梅比吴平分数高,王东和赵梅得分一样。如果以上陈述为真,则以下哪项也一定为真?
王平是凤凰公司的经理,李强的所有朋友都在凤凰公司工作。胡斌是李强的朋友。凤凰公司中有些职工来自湖南.凤凰公司所有的职工都是大学生。据此,我们可以知道:
2003年10月真题“读经不如读史。”对上述观点进行分析,论述你同意或不同意这一观点的理由,可根据经验、观察或者阅读,用具体理由或实例佐证自己的观点。题目自拟,全文500字左右。
张教授指出,生物燃料是指利用生物资源生产的燃料乙醇或生物柴油,它们可以替代由石油制取的汽油和柴油,是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方向。受世界石油资源短缺、环保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日益重视生物燃料的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所以,应该
从6名男生和4名女生中,选出3名代表,要求至少包含1名女生,则不同的选法有()种.
随机试题
A.普通片B.舌下片C.糖衣片D.可溶片E.肠溶衣片要求在5分钟内崩解或溶化的片剂是
简述进口许可的程序要求。
1957年的整风运动反对的主要是
女性,65岁,2个月前发现阴道间断出血。诊刮时发现子宫内膜松脆、破碎。病理检查子宫内膜呈密集的腺体结构,腺上皮异型性明显,伴有多量坏死灶。诊断是
腹部损伤时行诊断性腹腔穿刺,抽出不凝固血液,最可能的诊断为
校外人员孔某趁学校门卫疏忽之际,骑摩托车闯入校园,将学生刘某撞伤,对刘某所受伤害,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是()。
《法尔斯塔夫》的作者是()。
完成以下数列:0,9,26,65,()。
依次填入下列各句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组是()。①第一次庭审时,原告律师向法庭所作的________,揭露了三年来原告在这起家庭暴力案件中遭受虐待的真相。②人应当讲信用,对已经作出的承诺就决不________。③汪曾
Theaveragedaily______offruitsandvegetablesisaround200gram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