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张某(中国公民)由一中方企业派往国内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每月分别支付给张某工资1400元和6600元。按照协议,张某向派遣单位缴纳1800元,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两个单位代扣代缴张某个人所得税合计(  )元。

admin2012-09-18  21

问题 2008年6月,张某(中国公民)由一中方企业派往国内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每月分别支付给张某工资1400元和6600元。按照协议,张某向派遣单位缴纳1800元,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两个单位代扣代缴张某个人所得税合计(  )元。

选项 A、200
B、205
C、410
D、240

答案C

解析 按照规定,个人分别取得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的工资收入时,支付工资各方首先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雇佣单位可以将上交派遣单位的部分扣除。两个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1400×10%-25+(6600-1800-2000)×15%-125=410(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67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