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六赃罪”不是仅限于特定身份的规定是( )

admin2012-10-28  48

问题 唐代“六赃罪”不是仅限于特定身份的规定是(     )

选项 A、坐赃
B、受所监临
C、受财不枉法
D、受财枉法

答案A

解析 唐代把侵夺官、私财物的行为归为六类,定名为“六赃罪”,即枉法赃(接受当事人的财物而枉法处断的行为)、不枉法赃(接受当事人财物,没有枉法处断的行为)、受所监临赃(监临主司官员收受所辖部内之人馈赠的钱物的行为),此三者皆职务犯罪,必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构成此类犯罪,故称身份犯。其他三赃分别是坐赃,强盗赃,窃盗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26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