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的辞退是公安机关对已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解除其与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种人事行政管理措施。下列符合辞退的情形是:

admin2020-02-27  82

问题 人民警察的辞退是公安机关对已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解除其与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种人事行政管理措施。下列符合辞退的情形是:

选项 A、甲民警怀孕期间不能胜任现职工作
B、乙民警年终考核两年不称职
C、丙民警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lO天不归
D、丁民警不胜任现职又拒绝组织新安排

答案D

解析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三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一)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三)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四)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五)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故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xZi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