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雷某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律师李某为管理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21-10-20  28

问题 悠悠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雷某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律师李某为管理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债权人会议如认为李某不能公正执行职务,可以决议更换
B、如李某与悠悠公司控股股东有近姻亲关系,不得担任管理人
C、李某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从其报酬中支出
D、悠悠公司出资额占10%的出资人可以提出和解申请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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