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山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 (1)开采稀土原矿及共生铜矿石,开采总量1000吨,其中稀土原矿550吨,本月对外销售稀土原矿2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0.5万元。 (2)将开采的部分稀土原矿连续加工为精矿,本月对外销

admin2019-04-10  47

问题 某矿山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
  (1)开采稀土原矿及共生铜矿石,开采总量1000吨,其中稀土原矿550吨,本月对外销售稀土原矿2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0.5万元。
  (2)将开采的部分稀土原矿连续加工为精矿,本月对外销售稀土精矿1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1.5万元,向购买方一并收取从坑口到指定运达地运杂费1万元(与销售额分别核算)。
  (3)销售当月铜矿石原矿,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00万元,销售铜矿石精矿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200万元。
  (4)以部分稀土原矿平均价70.20万元(含税)抵偿所欠供应商货款。
  已知:按照市场法计算资源税,稀土矿原矿与精矿换算比为2,稀土精矿资源税税率为11.5%;铜原矿精矿换算比为1.2,铜矿精矿资源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资源税。

选项

答案铜矿计税依据为精矿销售额,因此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当月铜矿资源税应税销售额=500×1.2+1200=1800(万元) 业务(3)应缴纳资源税=1800×5%=90(万元) 附加:增值税销项税额=(500+1200)×17%=289(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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