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认定正确的是?( )
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认定正确的是?( )
admin
2011-11-07
31
问题
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认定正确的是?( )
选项
A、司法工作人员甲在刑事诉讼中因收受贿赂而枉法裁判,对于甲应当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实行数罪并罚
B、司法工作人员乙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对于乙应当从重处罚
C、在民事、行政审判中负有审判职责的工作人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
D、在民事、行政审判中负有审判职责的工作人员因收受贿赂而枉法裁判的,构成受贿罪与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
B,C
解析
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或者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的,择一重罪处罚,A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307条第3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构成犯罪的,从重处罚,B项正确。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据此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s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国家的领土主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主要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哪几个方面?
下列哪些情形下的房地产可以转让?
以下不属于对检察官的禁止的行为有:
刘某系某一审判庭法官,其同学赵某来到该法院打官司,承办法官为王某,赵某找到刘某,刘某的下列处理,哪个是正确的是:
甲国和丁国一直处于敌对状态,后来甲国和乙国合并为丙国,丁国明确表示承认丙国,则丁国和丙国之间()。
关于避难港费用和必要的船舶修理费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当事人王某久闻吴律师大名,因一案涉讼委托全权代理,在向事务所交纳律师费以后又给吴办案费1万元,并声称不要任何票据,吴收受。对吴的这一行为依法应如何评价?
孙星在某个阿拉伯国家工作期间,以滚国允许的宗教仪式与当地一女子结婚。回国后孙星向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已,但因其不够法定婚龄而未予批准,不久因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孙星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法院对这起婚姻的效力应做何种认定,并以何种法律审埋离婚诉讼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对全年案件进行复查过程中,发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黄某故意杀人案存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问题,决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对该案进行提审。为此,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出席再审法庭的人民检察院是()
随机试题
围绝经期激素替代治疗可能增加以下哪种疾病的发病率
患儿生后3天,发热、鼻塞,体检:体温39.8℃,咽部充血,诊断为“上感”。对该患儿的护理措施应首选
三叉神经第三支属于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附设在幼儿园建筑地下部分的汽车库的下列设计方案中,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均为非国有企业。2001年2月,甲,乙。丙、了共同出资依法设立源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合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2006年2月6日,源合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如下三项决议:(1)更换公司两名监事。一是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丁
在幼儿时期受到的教育和影响对幼儿今后的发展作用并不大。()
实施素质教育,是对应试教育的否定,是对以往基础教育的否定。()(2014·河南)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适用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要求其按期向债权人给予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命令。发出支付令不需要经过审判程序,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支付的才予以强制执行。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为支付令的是()。
试述关于教育与社会关系的主要理论。
Tom______thebagashisbytellingwhatitcontain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