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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产证。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产证。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2-08-12
29
问题
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产证。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仅有相对权,故其法律义务也是相对的
B、廖某不是住房的所有人,故对陈某的损失不负法律责任
C、此侵权案件首先应依据法律原则来加以处理
D、此案件的处理应直接适用法的正式渊源
答案
D
解析
一般认为,物权属于绝对权,债权属于相对权。本题中,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产证,这样黄某就对该套房屋拥有所有权,而所有权为绝对权,故A项表述“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仅有相对权,故其法律义务也是相对的”错误。在本题中,廖某虽然不是住房的所有人,但是,他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有违约行为和损害后果,且行为和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符合责任主体条件,故对陈某的损失应负法律责任,不是住房的所有人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因此,选项B错误。因此,C项“此侵权案件首先应依据法律原则来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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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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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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