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强奸罪(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2008年简答27)

admin2017-08-16  36

问题 简述强奸罪(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2008年简答27)

选项

答案(1)侵犯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后者是妇女的人格尊严。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后者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猥亵,是指除奸淫以外的,以满足自己性欲或者挑逗他人引起性欲的有伤风化的淫秽行为;侮辱,是指公然贬低妇女人格、损害妇女形象的行为。 (3)主体方面。前者是年满14周岁的自然人,通常情况下是男子,但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后者是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通常情况下‘是男子,但也可以由妇女单独构成。 (4)主观方面。前者是故意,且是具有奸淫目的的直接故意;后者也是故意,但不具有奸淫目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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