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剌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

admin2012-12-29  12

问题 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剌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选项 A、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A

解析 这道题的重点在于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正当防卫成立有五个必备条件:起因、时间、对象、主观、限度。违背这五个条件会相应地产生后果,防卫人可能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结合本题来看,乙拿刀欲刺张某,这是一种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甲为了保护张某不受伤害用扁担将乙打昏,这种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规定,应认定为正当防卫。而张某在乙已经被打昏,不法侵害也已结束之后,又用石头砸乙,并致乙死亡,这种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要求,属于防卫不适时中的事后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而非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只是在限度条件上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规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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