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卷二第6题)2015年11月1日,李某和赵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2016年3月1日该合同生效。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7  46

问题 (2016年卷二第6题)2015年11月1日,李某和赵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2016年3月1日该合同生效。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该合同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B、该合同为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C、该合同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D、该合同为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本合同约定了一个固定的期限,故属于附期限合同,而不是附条件合同。合同约定的是到该期限时合同生效,故属于附生效期限合同.而不是附终止期限合同。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选项B、C、D错误,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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