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赠与好友乙,双方约定甲于2011年4月1日将汽车交付给乙。此后,甲的儿子丙因不满父亲将汽车赠与乙,经常与乙发生口角,并且在201 1年2月2日两人大打出手,乙将丙打成重伤,甲十分气愤一方面要求乙进行赔偿,另一方面 欲主张撤销赠与。乙十分

admin2014-12-09  37

问题 甲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赠与好友乙,双方约定甲于2011年4月1日将汽车交付给乙。此后,甲的儿子丙因不满父亲将汽车赠与乙,经常与乙发生口角,并且在201 1年2月2日两人大打出手,乙将丙打成重伤,甲十分气愤一方面要求乙进行赔偿,另一方面 欲主张撤销赠与。乙十分担心,于201 1年4月2 日起诉,要求甲将汽车交付给自己。
问:(1)甲可以撤销赠与吗?为什么?
(2)若甲可以撤销赠与,甲应在何时主张撤销,其撤销权的行使有何法律效果?

选项

答案(1)甲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92条第1款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或者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本案中,作为受赠人的甲严重侵害了赠与人的近亲属丙,故作为赠与人的甲享有了法定撤销权。 (2)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进行。赠与合同尚未履行的,赠与人可拒绝履行。由于本案中,甲尚未履行赠与合同,并且甲享有法定撤销权,同时也意欲行使此权利,故其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果为:不再履行赠与合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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