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饭店的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重新加上的项目包括( )。

admin2013-11-14  42

问题 计算饭店的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重新加上的项目包括(     )。

选项 A、税收罚款和滞纳金
B、国债利息收入
C、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
D、超规定标准和范同多开支的业务招待费
E、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答案A,C,D,E

解析 有些项目按会计规定在计算利润总额时已作为扣除项目,减少了饭店的利润总额,但按税法规定这些项目也应纳税。因此,在计算饭店纳税所得额时应重新加上这些项目的金额,主要包括:
    ①超规定标准和范围多开支的业务招待费;
    ②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
    ③超税法规定标准的加速折旧;
    ④税收罚款和滞纳金,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饭店调整以后的纳税所得额,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缴纳所得税。B项属于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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