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与乙纺织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乙纺织厂向甲公司供应普通衬衫1万件,货款10万元,并贴上由甲公司提供的某名牌衬衫厂的商标。甲公司为此开具一张10万元的汇票给乙纺织厂,乙纺织厂随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个体户张某用以支付购买粮食等原料的货款。张某收到
甲公司与乙纺织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乙纺织厂向甲公司供应普通衬衫1万件,货款10万元,并贴上由甲公司提供的某名牌衬衫厂的商标。甲公司为此开具一张10万元的汇票给乙纺织厂,乙纺织厂随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个体户张某用以支付购买粮食等原料的货款。张某收到
admin
2018-05-15
57
问题
甲公司与乙纺织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乙纺织厂向甲公司供应普通衬衫1万件,货款10万元,并贴上由甲公司提供的某名牌衬衫厂的商标。甲公司为此开具一张10万元的汇票给乙纺织厂,乙纺织厂随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个体户张某用以支付购买粮食等原料的货款。张某收到汇票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某工程队,以支付工程队为其建造种养场的工程款。工程队再次背书将汇票转让给建筑材料供应商,该供应商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付款人以该汇票被变造为由加以拒绝,并作成拒绝证书。供应商为此准备行使追索权。
同年,乙纺织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准备引进一套先进纺织品生产流水线,总价款1000万元,拟通过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来解决部分资金问题,后乙厂与当地工商银行签订5年期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40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该贷款是否可以由乙纺织厂自主支付给对方厂家?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该贷款不能由乙纺织厂自主支付给对方厂家,即不能采用自主支付的方式。根据规定,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本题中,该流水线的项目总投资额为1 000万元,单笔贷款金额为400万元,已经超过了项目总投资额的5%,因此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dd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的工资薪金总额为950万元,支出的职工福利费为150万元,在计算该公司2014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支出的职工福利费用应据实扣除。()
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且加收的此项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甲向乙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咱俩是好哥们,咱们把借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3年。”则甲、乙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应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林女士从某百货商场购买了一个高压锅后,因其出国工作而一直没有使用。2年后,林女士回国使用该高压锅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第二天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已知商场在出售高压锅时并未声明有质量问题。根据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既独立又简单易行的诉讼程序。下列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有()。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某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的下列事项中,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作出决定之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有()。
甲市的一些大米厂家之间签订了合作框架合同,统一上调了大米出厂价,被反垄断主管机构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垄断行为的具体类型是()。
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约定到期日为2015年8月1日。丙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一般保证,保证期间为6个月。已知,无其他约定。后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2015年8月10日,乙银行对甲公司提起诉讼,人民法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A.溃疡形态与损伤因素契合B.溃疡深在,周围轻度浸润,鼠噬状,底部有肉芽组织C.溃疡反复,发作时“红、黄、凹、痛”,周边整齐D.溃疡浸润,硬,边缘不整齐,底部菜花状E.溃疡深及骨面,边缘可隆起,底部有肉芽组织癌性溃疡的表现为
下列关于瞳孔的叙述,恰当的是
下列关于隧道施工地质工作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补充养老保险费,以及为职工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均属于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15.1)
下列关于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甲公司因整理文字资料的需要招聘了李某,并与李某协商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李某工作一段时间后,觉得收入太低,又到乙公司工作,并与乙公司签订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不久,李某觉得同时在两家公司工作太累,遂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认为李某应提前
气质本身无好坏之分,所以各种气质类型的学生都具备成为品学兼优的人才的可能性。()
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2008年11月,天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星城”小区,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资格的条件下,对在建商品房进行预售。房地产开发公司称,在展销会期间买顶层送天台。张某看中了1号楼顶层的一套两居室,便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2
最新回复
(
0
)